阳泉师专 山西特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资助监督检查组
学校成立资助监督检查组
组长:宋 斌(校纪委书记)
成员:张继礼(校纪委委员) 樊广岳(校纪委委员)
申文玲(校纪委委员) 王晓云(校纪委委员)
二、资助监督检查组职责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阳泉市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阳泉师专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学校资助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指导各系党支部纪检员做好本系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要求
1.资助监督检查组在学校启动资助工作期间,全程监督资助各项工作,不定期抽查资助工作;
2.资助监督检查组在学校资助工作结束后,对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进展一次专项检查。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奖助学金、国家免学费等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资助政策宣传情况;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
(四)资助对象评审、公示情况;
(五)资助金落实、发放、结转情况;
(六)资助信息系统报送、审核、维护情况;
(七)资助档案建设情况;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九)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情况。
五、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一)下发通知
监督检查组提前一周向监督检查对象告知监督检查时间、相关材料准备及要求,公示监督检查内容,公开举报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
(二)听取汇报
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听取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就监督检查内容进行的专题汇报和资助工作人员代表的发言。
(三)查阅资料
根据监督检查需要,查阅被监督检查对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财务账本、档案、会议纪要以及其它资料。
(四)个别访谈
与资助工作人员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资助和未被资助学生)进行访谈,并形成书面谈话记录。
(五)收集举报
受理和收集反映被监督检查部门及人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六)反馈意见
监督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工作组要及时向被监督检查对象反馈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被监督检查对象针对监督检查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监督检查工作组。
六、监督检查处理
监督检查期间发现下列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应及时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报告,并建议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一)涉嫌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
(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问题;
(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学生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检查工作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监督
学校资助工作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媒体等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