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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19-10-31 16:41:53  发布人:sxyqszedu  来源:教务处  浏览量:666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为加强教学机制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学生为服务对象,以系(部)为建设单位,以本学科(专业)的专家为带头人,以一些技能互补而又相互协作、沟通的教师为主体,以教学内容和的改革为主要途径,以系列课程和专业建设为平台,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而组成的创新型教学形式。

第三条 教学团队的建设目的是通过建立的机制,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二章  教学团队建设内容

第四条 对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进行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协助组织、研究本专业或课程的建设工作。

第五条 开展教学经验交流,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现代教学手段运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六条 研究探索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充实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第七条 开发教学资源。组织编写校本教材、特色教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开发网络资源,建设精品课程。

第八条 制订本团队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为青年教师在业务能力提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九条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将教学改革与教育教学研究紧密结合,及时把相应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 密切跟踪国内外本专业(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的学术动态和人才发展状况,适时就本专业(课程)领域的课程建设、教师队伍、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物质保障等情况向学校提交专题研究报告。

第三章 教学团队的组建

第十一条 我校各系部均要要根据本系部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建教学团队。

第十二条 团队组成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要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专兼结合,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教学团队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置带头人1名。团队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跨系、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第十三条 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坚持本校教学一线,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担任核心课程的主讲任务,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良好。

3.重视实验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4.能及时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熟悉本专业及课程体系的教育教学改革趋势,有教学改革意识和教学建设思路。

5.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能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5.积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本专业(课程)领域较高的学术水平。

第十四条 成员。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2.具备较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

3.从事与申报教学团队相关的课程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第十五条 教学团队的申报立项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填报《教学团队及建设项目申报表》,经所在系部批准后,送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第十六条  教学团队每个建设期一般为3年。

 

第四章 团队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团队成员在团队带头人领导下开展团队建设工作。

学团队负责人要加强对团队建设的管理,制定团队建设规划,定期召开研讨会,及时总结建设成果,每学期提交一份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

第十八条  团队建设由带头人所在教学系部监督和管理,各教学系部应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教学团队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十九条 教务处负责立项、中期检查和验收,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要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

第二十条  学校每3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均可申报参加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

第二十一条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团队教师的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

2.带头人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团队成员团结和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成长。

3、团队教师教学能力突出,在校内外专家评价、学生评教、教学检查等教学评价中,评价结果良好;中青年教师进步明显。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将教研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

5、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生学业进步,学风良好,在学科知识、专业技能竞赛中表现突出。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6.团队开发了丰富的课程资源;团队成员有较为丰富和较高质量的教科研成果。

第二十二条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程序为:

1.团队向带头人所在系部提交《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2.团队带头人所在系(部)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校发文认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省级级教学团队原则上从学校优秀教学团队中推荐产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在校外进修培训、岗位聘任、职称评定、优师名师选拔、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为优秀教学团队承担的专业教学改革、科研任务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学团队:

1.未履行优秀教学团队的职责。

2.出现学术造假情况,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3.半数以上骨干成员离开团队。

4.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应取消优秀教学团队的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 教务处

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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