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系各部门:
现将《关于2012年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院办发〔2012〕1号)转发给大家,请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关于2012年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本专科学生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开始放假;各专业研究生放假时间由研究生学院与指导教师商量安排。
2、全校教职工在按时完成工作和保证常规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1月14日开始轮休。
3、2月20日(星期一)结束轮休,全体教职工开始上班。
4、学生2月23日(星期四)和24日(星期五)报到注册,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5、附属医院和科技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含学校编制人员)的假期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6、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及相关人员在确保新校区建设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下,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7、工作要求:
(1)放假期间,由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学校总值班;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任务和值班信息报送,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校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放假期间保持通讯通畅。
(2)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做好寒假期间校园治安工作,加强校园昼夜巡逻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因工作需要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方面的管理。
(4)学工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期末安全教育,学工、团委、后勤、保卫等职能部门要共同配合,认真做好学生离校的安全教育与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安排好学生的吃、住及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5)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后勤服务的保障工作,确保供电、供水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O一二年一月九日